象园派出所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3/13] 发布者: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象园派出所改造提升工程(监理)监理投标邀请书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汇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园派出所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以 榕晋委(2022)2号文 批准,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为149245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象园派出所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范围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492456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监理服务收费暂定为4.93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3月13日09:00:00至2023年3月17日17:00:00前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国际大厦21层A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预约电话:13275088273。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本项目开标室)。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纸质银行保函(不含银行电子保函)④或现场提交现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 20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国际大厦21层A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286号号 ,邮编:350011
电话:13960702905
联系人:黄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国际大厦21层A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邮编: 350001
电话: 18606077456
联系人: 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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