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3/16] 发布者: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依据采购人需求,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拟对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HSZB-2023-0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5万元
6、最高限价:57.7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施工及验收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供应商如为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制造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
2.本次供应商为电梯设备代理商的,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有效期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安装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且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第 4 页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制造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市马鞍山社区旁)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购买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购买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注:如未填写该报名登记表或未在规定时间现场报名,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性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若磋商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大冶市新冶大道106号
联系人:曹队长
联系方式:17771905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马鞍山社区旁
联系方式:0714-6303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772283393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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