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象园街道基础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工程邀请公告
[日期:2023/4/17] 发布者: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久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智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筑鑫益永建设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象园街道基础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工程 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以 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预估价400000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2023年象园街道基础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工程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预估价400000 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预估价400000 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预估 4000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4 月 17 日至2023年 4 月 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综合楼二十一层A座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预约电话: 0591-28519099。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回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开标当天核验登记时递交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5 月 6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综合楼二十一层A座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286号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959102869 ,传真: /
联系人: 程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综合楼二十一层A座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8519099 ,传真: /
联系人: 黄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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